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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出台实施意见规范提升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为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新风尚,济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近日出台《关于规范提升全市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实施意见》,规范提升军人优先优待服务质量水平,推动从“军人优先”向“军人依法优先”转变。

  《意见》坚持“打基础、优服务、促发展、利长远”原则,按照“系统布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要求,坚持军地合力、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对全市各级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予以规范提升,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有机结合、同频共振。

  《意见》明确了依法依规需要规范提升优先优待标识标志的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将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7类面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柜台和窗口,纳入规范提升范围。

  《意见》着眼提升全市双拥文化建设水平,对军人优先优待的图案标识、文字标识和宣传氛围进行统一规范。一是统一规范图案标识。将“红五星”“八一军徽”“橄榄枝”“飘带”等与军人相关元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人依法优先”等双拥宣传标语和“荷花”“孔子周游列国”等济宁本土文化信息融为一体,彰显对军人职业的尊崇,体现济宁鲜明特色。二是统一规范文字标识样式。将“军人依法优先”“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的文字和配合图案标识相结合,分别形成了背景文字标识和简易文字标识。三是统一规范社会层面拥军优属宣传氛围。明确把儒家传统人物形象融入济宁市花(荷花)、运河之水和新时代双拥文化元素的全省首创双拥卡通形象“济小宁”,作为济宁双拥文化名片重点打造,通过立体雕塑、平面展示、灯光亮化等向社会推出。结合“三场五区”(市场、商场、广场;政区、工区、社区(村)、校区、景区)双拥文化建设,精心制作了100条宣传标语,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双拥宣传,大力营造拥军优属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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