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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三项举措为转业军人成长引路护航

  为更好服务军人转业人员,天津市东丽区构建转业军人“转、培、用”体系机制,旨在解决转业军人安置岗位“一概而论”,缺少后续工作“一转了之”,岗位匹配发挥不了“一技之长”等问题。

  一是措施“引路”,科学设岗,专班服务。出台《东丽区营职及以下和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措施(暂行)》,改变由原来的单一安置方式调整为组织需要、个人意愿、所做贡献、履职经历、素质能力等综合考量方式。按照岗位远超人数的原则,拓宽安置渠道,提高转业军人“技岗供需”最大适配度。坚持服役时间越长、贡献越大、积分越高的安置原则,在积分选岗评分标准中,增加“有参战经历或烈士子女的分别加10分”、“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或在边远、高原、沙漠、海岛特别艰苦地区服役满10年的依据年度加分”、“有基层营连主官经历的加4分”的评分项,对重点安置对象予以倾斜。成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编办、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人武部机制性派驻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军转安置工作。

  二是导师“引领”,重点培养,适岗调配。出台《东丽区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破除“一次安置、终身定岗”做法,建立首次安置后两年为适应培养期,期满后,对工作表现、作风建设、作用发挥、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进行适岗调配,对实绩突出的重点提拔使用。针对年轻军转干部,建立导师培养机制,安排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导师,“手把手”帮带,以岗前培训、定期调训、纳入中青年干部培训等方式,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军转干部队伍。

  三是规范“引荐”,畅通渠道,竞聘上岗。出台《东丽区加强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措施》,进一步畅通军转干部晋升渠道,规定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中选配,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岗位空缺的,优先选配符合条件的当年军队转业干部。结合基层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安排一定名额面向全区军转干部开展竞争性选拔、公开选调,切实把德能兼备的军转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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