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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谋国副主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两个文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质量水平

同志们:


  经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新修订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已印发各地各部队。为帮助大家深化认识理解、掌握精髓要义、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介绍一下两个文件修订情况,并就学好用好文件与大家作个交流。


  一、修订两个文件的主要考虑


  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推动双拥工作有效落实、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热情和动力,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指导和规范创建活动,1993年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命名管理办法》,并于2002、2006、2010年3次进行修订,2010年又出台《考评标准》,使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考评推荐都有了基本政策依据。各省(区、市)普遍结合实际,制定与两个文件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推动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创建工作所处的时代条件、面临的形势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顺应时势发展,紧跟实践进程,对创建活动两个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十分必要。


  (一)这次修订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决策指示的实际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决策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要大力弘扬军爱民、民拥军的光荣传统,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强大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满腔热情为军队建设、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军队要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等等。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把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体现到两个文件中,转化为推进创建工作的思路办法,既是双拥工作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真招实举,也是确保创建活动正确方向、使之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这次修订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提升双拥工作服务保障效能的现实需要。双拥工作历来是为党、国家和军队中心任务服务的,战争年代拥军支前、保障打赢,和平时期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履行使命任务服务。当前,我国正处在由大到强的“关键一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赋予双拥工作新的时代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明确了凝聚军民团结奋斗的新使命;贯彻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确立了支持军事斗争准备的新标准;建成惠及亿万军民的小康社会,开拓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加快了创新工作理念、转变运行机制的新步伐;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拓展了军地相互支持、互促共赢的新空间。紧贴当前形势任务修订两个文件,有利于通过政策法规的导向作用,牵引军地各级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力量。


  (三)这次修订是总结吸纳新鲜经验、增强创建工作生机活力的内在要求。点子在群众中,办法从实践来。经过24年的发展历程,创建工作质量层次不断提升,这与各地各部队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是分不开的。上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命名表彰以来,军地各级坚持以新的思路和办法,创造性开展工作,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做法。比如,推进社会化拥军扩大双拥工作群众基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媒体和科技手段提升双拥工作信息化水平,顺应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大势创新服务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模式,依托中华传统文化和强军文化加强双拥文化建设,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拓展军队支援国家建设工作,等等。通过修订两个文件,把这些源于生动实践、富有创新特色的经验做法,上升固化为制度性规定、普适性要求,对于增强创建工作时代感和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订两个文件把握的基本原则


  这次修订《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我们按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新性、增强操作性、保持稳定性的总体思路,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先后作了5次大的集体修改,10多次小的文字修改,可以说举各级之力、集各方之智。修订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充分贯彻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深刻回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国梦强军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发展新常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鲜明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修订两个文件过程中,我们注重把这些最新理论成果以及蕴含其中的思想方法、思维理念、实践要求等,贯彻体现到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双拥模范城(县)的标准条件、命名程序、考评指标等方方面面,提起了文件的“纲”和“魂”,使其理论性、思想性、指导性进一步增强。


  (二)积极推动双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工作的导向。当前,随着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人们价值取向深刻变化,解决涉及部队官兵和广大优抚对象切身利益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优抚政策落实、高素质兵员征集、军地矛盾协调等难题,成为影响军政军民团结、影响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对此,党中央、习主席高度重视,广大军民普遍关注。这次修订两个文件,一个突出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推动解决双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要出发点和着力点,通过充实命名标准、调整指标权重、增加“一票否决”和撤销荣誉称号情形,引导军地各级把创建重点、工作重心、资源投向等,向维护军民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上聚焦,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


  (三)着力实现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长期实践证明,经过多次修订的《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贯彻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贯思想,传承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体现了创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对指导创建实践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次修订两个文件,我们把握的一个基调就是承接过去、立足当今、面向未来。一方面,保持两个文件立法主旨、框架结构、内容体例等总体稳定,未作结构性调整、颠覆性改动;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梳理近年来创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和军队颁布的拥军优抚安置新政策新规定、各地各部队探索的新思路新办法,以及相关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新运用,尽可能吸纳到两个文件中,力求使考评标准更加科学、指标体系更加完善、命名程序更加规范、创建导向更加鲜明,既体现了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又兼顾了时代性、创新性。


  (四)注重增强法规文件操作性执行力。政策法规的生命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前提是实在管用、便于操作。从各地各部队反馈的修改意见和我们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看,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原《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在操作性和执行力上还不够,有的内容过于原则笼统,有的尺度难以拿捏把握,有的要求已不适应工作需要。这次修订,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点:①能定量规范的不定性表述。比如,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等考评内容的评分标准大都分解为具体工作事项,并尽可能明确比例、进度、份额等量化指标,减少“达到标准的”“工作落实的”“符合要求的”等笼统概略表述。②能设硬杠杠的不用软指标。比如,将没有完成年度征兵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列为不能参评的硬性规定,将发生重大军民纠纷列为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形等。③能闭合操作回路的不留缺口。比如,在撤销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上,既规定什么情况下撤,又明确谁来撤、如何撤、撤后怎么办,形成一个完整的操作链条,对照这些规定就能执行和落实。


  三、两个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


  经过这次修订,《命名管理办法》由5章29条变为5章30条;《考评标准》中的考评项目由10项调整为11项,考评内容由70条增加到81条,变动比较大。这里,我主要介绍一下重点修改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命名管理办法》第4条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理论依据、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起着举纲、统领、管总的作用。准确理解这两个文件修订稿,首先要把握好创建工作指导思想的调整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充实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使创建工作指导思想与党的理论创新进程相同步。②拓展了双拥工作服务军地建设全局的内涵,原文中“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的表述,改为“把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与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结合起来”,使双拥工作服务保障全局的内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对应。③调整了创建工作目标定位,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一表述,改为“不断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提供坚强保证”,使创建工作努力方向与国家军队发展方向相一致。


  (二)关于命名原则。这次修订,在命名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的表述中,新增了“控制数量”要求。这主要是针对双拥模范城(县)数量不断攀升的实际提出的。从全国前九轮命名情况看,1991年首次命名10个城(县),1992年增至39个,1993年56个、1994年136个、1997年197个、2000年245个、2003年309个、2007年355个、2011年391个,数量逐轮增加。另外,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增加幅度比全国的还要大。这充分体现了双拥工作蓬勃发展、创建热情持续高涨的喜人形势,但命名数量过多,双拥模范城(县)的先进性就难以保证,创建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解决这一问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命名数量控制在合理规模。因此,这次修订《命名管理办法》,专门明确了“控制数量”的要求。


  (三)关于命名范围。很大的一个变化,就是把全国30个自治州和3个盟纳入进来。这主要出于三点考虑:①加强民族地区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30个自治州大都分布在云南、贵州、新疆、吉林、青海等边疆民族省份,3个盟全在内蒙古自治区,将其纳入评选推荐范围,有利于激发当地党委、政府、驻军部队和广大军民做好双拥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边防安全。②彰显民族地区双拥工作地位作用。民族地区既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又是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活跃地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福祉等,更加需要党政军民团结一心、携手奋进。做好民族地区双拥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③回应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呼声。我们在近几年调研中,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群众普遍反映,长期以来自治州、盟党政军民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积极性很高,也把双拥模范城(县)看作很高的政治荣誉,但由于没有纳入全国命名范围,最高只能成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且没有晋级全国的可能,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创建积极性。因此,这次修订将自治州和盟纳入命名范畴。另外,有的同志建议将地区也纳入命名范围,我们作了认真研究,感到地区行署是所在省(自治区)政府派出机构,且行署所在市(县)都在命名范围之内,有的还被评为双拥模范城(县),同时考虑到地区数量不断减少,所以这次没有将地区纳入命名范围。


  (四)关于标准条件。原《命名管理办法》中双拥模范城(县)的8条基本标准,涵盖了双拥工作主要方面,但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双拥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有些标准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这次对标准条件大的修改有两个方面:①新增“军民融合有效推进”这项基本标准。主要考虑是,军民融合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双拥工作作为军地联系协调的桥梁纽带,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优势和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各地各部队在这方面也作了许多探索,如签订军民融合框架协议、出台推进军民融合的意见办法、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园和示范区等,对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增加这一基本标准,将进一步牵引和带动军地各级在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主动作为。②对部分标准条件作了充实调整。主要是结合近年来双拥工作新实践,在相关条目中充实了一些双拥工作的新任务新内容新做法。如坚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会制度、支持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配合部队进行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建立社会拥军组织、部队参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行动等,使命名标准和考评指标体系更加系统完善。


  (五)关于“一票否决”情形。原《命名管理办法》规定了4种不能申报和推荐的情况,立起一把“钢性”尺子,划出一道醒目“红线”,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落实。这次修订,又新增“年度征兵任务没有完成”和“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没有完成”2种情形。主要考虑是,近年来出现“当兵冷、征兵难、退伍热”和退役士兵安置难等问题,影响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影响了部队军心士气,需要引起各级高度重视。修订时,把这两项工作列为“一票否决”情形,目的就是通过创建活动,督导各级把兵员征集和退伍安置工作摆上位置、落到实处。


  (六)关于动态管理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坚持能上能下,是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开展、保持双拥模范城(县)先进性的有效手段。这次修订,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命名后的管理:①加大检查抽查力度。明确全国双拥办每两年进行一次抽检,省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考评,还要求重大问题整改情况及时报全国双拥办。这样修改,就是引导各级正确处理“平时”与“评时”的关系,防止和克服创建工作时紧时松、忽冷忽热的问题。②明确撤销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的4种具体情形。既为双拥模范城(县)“能上能下”提供了具体衡量尺度和判定依据,也为各地各部队保持荣誉划出了底线。③规范撤销荣誉称号权限和程序。按照谁命名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的撤销,由全国双拥办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作出决定;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的撤销,由省级双拥办报省(区、市)党委、政府和省军区作出决定。同时,还设定了撤销前申辩、征求意见环节,以确保撤销惩处措施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七)关于考评内容和指标权重。总体上看,考评指标总分仍为100分,但对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分值等作了调整,主要是对应《命名管理办法》基本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力求使衡量的标尺更加完善、更好操作、更符合实际。①新增“军民融合有效推进”考评项目。围绕增强军民融合发展意识、完善融合发展制度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需求、促进军地资源要素交流融合等方面细化标准,设定考评分值。②加重涉及军民切身利益问题的考评内容和分值权重。注重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突出工作重点,不搞平均分配,在新增“军民融合有效推进”考评项目占用8分的情况下,保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残疾退役军人保障等项目分值不减,还把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由2分增至3分,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③调整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从上一轮考评推荐情况看,各地在组织测评时,有的安排机关人员投票,群众参与度不高,投票结果参考价值不大;有的社会调查方式单一,反映不出群众真实想法。另外,满意率达不到90%就不得分的要求也过高。这次对测评项目总分、满意度标准和社会公众调查方式都作了适当调整。④增加加分项目。把重大双拥典型宣传和参与全国性重大双拥活动情况新列为加分项目,总分值由8分提高到10分,目的在于激励先进、推动工作。此外,对个别过时、交叉重复的内容作了精简或合并,使之更简练、更符合实际。


  四、学习贯彻两个文件需要把握的问题


  修订《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只是做了“上篇文章”,更重要的是要把贯彻落实这个“下篇文章”做扎实,把“白纸黑字”转化为生动实践,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一)要搞好文件学习宣传。学习文件是落实文件的前提,吃透精神是抓好应用的基础。要结合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评选推荐、召开创建工作动员誓师大会等时机,组织原原本本学习研读这两个文件,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座谈研讨等活动,结合实际安排一些“自选动作”。特别是双拥和群工战线的同志,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文件作为重要任务,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既要熟知熟记文件主要内容,还要把握修订的时代背景、蕴含的精神实质和落实的基本要求。要把《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结合起来学习,把两个文件与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结合起来领会,把文件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体悟,系统融会理解,全面贯通把握,不断强化依照两个文件指导和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利用媒体报道、专家解读、政策宣讲、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文件精神,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文件的浓厚氛围。


  (二)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是从宏观层面规范指导创建活动,更多侧重于共性指导、考虑普遍情况,但各地各部队实情千差万别,这就需要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切实把两个文件落细、落小、落实。另外,《命名管理办法》《考评标准》以及各级的实施细则都属于综合性指导文件,真正落实到末端,还有赖于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的双拥政策法规体系。近年来,国家和军队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先后出台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军事设施保护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各地各部队各部门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新形势,不断加大双拥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健全与国家上位法规相衔接、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相适应、与广大军民期盼相吻合的政策法规体系,为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双拥工作水平提供政策支撑。


  (三)要依法规范创建活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落实两个文件,关键在于提高执行力、维护权威性。①要依法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双拥部门要依据文件,认真分析创建工作形势,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培养宣扬先进典型,研究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指导创建工作深入开展。②要依法推动工作落实。两个文件既是开展创建工作的总纲和遵循,也是深化创建实践的路线图、施工图。各地各部队要对照文件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创建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推进。③要依法搞好考评推荐。这次会议结束后,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工作将全面展开。各地要严格按照两个文件明确的范围、条件、程序和考评打分办法,搞好自荐申报、检查考核、测评公示,特别是要抓好“一票否决”标准落实,确保推荐上报的城(县)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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