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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鼓励青年献身国防

   为更好地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需要,全面落实强军目标要求,推动新时期征兵工作有效开展。近日,陕西省下发通知,大力度调整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政策。

   通知明确,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筹,按照义务兵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即: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标准发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执行全省统一标准所需资金(含高原条件兵奖励金),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全额下达,执行标准超过全省统一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

   通知要求,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是拥军优属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军人保卫祖国、献身国防事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站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确保每年“八一”前,按照社会化发放的要求予以兑现。

   据悉,此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调整,极大调动了广大应征青年,特别是高学历青年报名参军、献身国防事业的积极性。

   (陕西省双拥办 杨津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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